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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足彩胜负14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足彩胜负14场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本校所属党政机关、各院系、群团组织、后勤教辅、施工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及其家属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

第四条  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的义务,都有权检举、报告和制止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  各单位的党政领导应当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督促本单位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安全工作处的具体要求和业务指导,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灭火疏散技能培训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足彩胜负14场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将消防所需经费列入专项预算,专款专用,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第七条  每年11月9日为足彩胜负14场消防安全宣传日,每年4月和11月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

 

第二章  消防组织

第八条  消防安全工作在校党委及校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工作处,安全工作处是足彩胜负14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代表足彩胜负14场对全校消防工作实施总体规划、部署、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各单位党政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条  各单位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本单位党政领导下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安全工作处的指导。本单位所属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组成本单位的第一灭火力量。

第十一条  安全工作处校卫队是足彩胜负14场的兼职义务消防队(第二灭火力量)。义务消防队的日常应急反应演练由安全工作处负责,遇有突发火灾时负责协助事发单位的第一灭火力量进行灭火和紧急疏散救援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班级的义务消防员应在本单位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及安全工作处消防科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消防设施

第十三条  射击馆、枪库、图书馆、礼堂、重点实验室、学生公寓、教学楼、大学生服务中心、学生食堂、接待中心、公共文、体场所等火灾危险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安装或者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

第十四条  公共场所和高层建筑的通道、安全门、安全楼梯等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保持畅通。

第十五条  消火栓、消防水泵、消防地下井、消防给水装置、消防通道等消防公共设施,应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不得随意迁移、拆装、挪用和封堵占用。

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可行性论证、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并将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获准后的相关资料须报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七条  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设计中,消防设计应当适度超前,选用的消防设备和配置的灭火器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87-2005消防技术要求。房屋室内改造和室内装饰工程应当选用阻燃材料,并符合装饰工程设计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工程竣工时,安全工作处消防科配合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消防验收,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原消防设计。

 

第四章  火灾预防

第十九条  校直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并接受校内、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单位及师生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三)组织本单位师生学习和执行足彩胜负14场消防管理工作;

(四)保障本单位所属区域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五)协助校内、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对本单位第一灭火力量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知识培训及消防灭火技能演练。

第二十条  大学生服务中心、学生公寓、教室、接待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区域,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安全标志和自救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第二十一条  足彩胜负14场各单位举办的室内大型群体活动,必须做好相应的防火安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疏散预案,报足彩胜负14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使用违章电器。相关单位在人员密集场所动用电气焊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条  家属区应当由消防科对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及时督促、清理公用走道、高层建筑通道上堆放的杂物。

第二十四条  车辆必须按照设定的停车泊位停放,严禁堵塞、占用消防应急通道。

第二十五条  基建工程项目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要负责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具有火灾危险的重点防火部位,必须严格落实火源、电源管理,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报警设施。禁止携带、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举办影响消防安全的一切活动。

第二十七条  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持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的书面资料报安全工作处备案,并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

第二十八条  电焊、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工、焊工、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按规范操作,作业地点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 

第二十九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违章搭建建筑物,特殊情况需要搭建的,必须书面报校消防安全委员会,由消防安全委员会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核准,或视情况转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准。

第三十条  严禁在校园建筑物内、道路及空闲场地上焚烧废纸、杂物、垃圾和树叶。 

第三十一条  电气线路的铺设和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和安全技术规定。   

第三十二条  安全工作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等部位,确定为足彩胜负14场消防重点单位。消防重点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安全工作处应当对各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第三十四条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可能严重威胁校园公共安全,且不及时消除隐患的,应当依照法规对危险部门或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并下达《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第三十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职能权限和程序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收集相关消防设施配置的资料,并归档保存。

 

第六章  灭火救援

第三十六条  参加灭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火场总指挥的统一调动,执行火场总指挥的灭火命令。

第三十七条  发生火警或火灾后要尽快报警,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火灾单位在场所有人员要迅速形成第一灭火力量,果断采取各种灭火方法,力争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第三十八条  扑救初起火灾,火灾现场指挥员应坚持“先救人、后灭火,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根据灭火救援的紧急需要,现场指挥员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就近使用各种水源和通讯、运输工具及其它设备;

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划定警戒区,限制无关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疏散警戒区内的人员,转移物资;

要求校内供水、供电、通讯、医疗、交通等有关单位提供协助;

为灭火救援所采取的其它紧急处置措施。

第四十条  火灾扑灭后,安全工作处要封闭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或足彩胜负14场联合调查组查明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明确火灾责任。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公安消防及校联合调查组的要求保护火灾现场。未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清理、破坏火灾现场。

 

第七章  火灾事故查处

第四十一条  未报公安消防部门的一般性火险、火灾的调查,由安全工作处负责牵头,纪检、监察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和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的技术人员参加,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技术鉴定和责任认定。对于重、特大火灾应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调查,查明火灾事故原因,核定火灾损失。

第四十二条  发生火灾的单位领导、主管责任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实事求是的提供有关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四十三条  对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足彩胜负14场将根据责任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安全稳定发生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暂行办法》、《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生违纪处理相关规定》及本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足彩胜负14场对在消防安全工作和扑救火灾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个人由足彩胜负14场视情况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一)能够积极配合校安全工作处消防科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成绩突出的;

(二)发现火灾险情及时报警,扑灭火灾或者积极支援火灾扑救工作,避免重大损失,有突出贡献的;

(三)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四)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重大改进意见的;

(五)在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第四十五条  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及以上处分。经责令整改拒不改正,强制执行时所发生费用由违法行为责任人承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由足彩胜负14场门处理。在校学生参照《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生违纪处理相关规定》执行。

(一)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它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三)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消防间距的;

(四)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五)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六)校内经营性场所,不按规范布置电源线路、插座,超负荷用电,擅自乱接临时线路,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的;

(七)未经保卫部门批准,在校内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八)擅自在校内焚烧垃圾、枯草及一切可燃物的;

(九)在公寓内私接电源,存放、使用违章电器或使用明火的;

(十)校内基建和装修工程,未向市消防管理机构进行申报、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十一)施工人员不按消防设计规范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十二)过失引起火险、火灾的;

(十三)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十四)擅自拆封或者进入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第四十六条  行为责任人过失引起火险、火灾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此所发生的费用,视情节由行为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承担。

第四十七条  校内消防安全责任单位违反第四十五条款项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六十三条规定,接受消防管理部门的相应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中对火灾损失价值估算按折旧的方法,由足彩胜负14场财务与国资处核实,必要时申请专门机构评估。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未涉及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足彩胜负14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定由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安全工作处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制度 

1.足彩胜负14场消防安全工作职能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

2.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并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3.各单位要通过校报、板报、宣传栏、校园网、主题班会、讲座、演出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

4.消防重点单位、重点岗位的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技能演练。

5.各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定期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6.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后方可上岗: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员;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3)特殊工种(电工、焊工、锅炉工)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7.足彩胜负14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火场疏散逃生及灭火演练。

    二、防火巡查制度

1.消防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各单位防火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消防重点单位或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每日必须进行防火巡查。

3.防火巡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消防巡查日志》。

4.《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消防管理人签名。

5.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足彩胜负14场职能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6.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备是否完好;

3)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防火检查制度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2.各单位要将防火检查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计划、组织、人员、内容、措施五落实。重点部位每日巡查一次,其它部位每月检查一次。

3.各单位要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每次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

4.足彩胜负14场消防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组织足彩胜负14场有关部门,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全校防火安全大检查。并视情况做好重点抽查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5.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防火巡查记录;

9)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管理及维护保养制度

1.足彩胜负14场的消防器材配置、维护和管理由安全工作处统一负责。全校的消防设施、器材要建立完整的档案,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维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足彩胜负14场新建楼体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3.各单位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设施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其完好有效。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足彩胜负14场经营单位或引进经营的单位、各建筑施工工地,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公安消防部门和足彩胜负14场安全工作处消防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巡查、检查出的火灾隐患有权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2.被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的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确定专人,落实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上交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报告。

3.被检查单位在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对不能尽快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措施,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5.对于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设施、设备,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停止运行。

6.隐患单位确实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足彩胜负14场主管部门。

7.足彩胜负14场鼓励师生对身边的火灾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对举报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8.足彩胜负14场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同时实行挂帐督办。

    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校内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范操作。

2.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

3.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4.教学、科研、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一般应坚持做到人走拉闸断电。

5.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杜绝私拉乱接电源现象,严禁使用违章电器,要坚持用电用火检查和巡查制度,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内动用明火要实行审批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擅自动用明火。

2.因教学、科研、生产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禁火区内动用明火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到足彩胜负14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申请的内容应该包括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防范措施、现场监护人、责任人等内容。

3.因教学、科研、生产等活动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作业地点应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规范。

4.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用明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确保工地安全,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负责监督检查。

    八、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的单位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严禁带故障工作。

2.对重要设备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卡,有计划地维修、保养和管理。

3.管理单位应定期检测变压器等设备及接地避雷设施,注意防雷、防静电。

4.安装、使用电器、煤气、燃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范。

    九、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制度

1.校园内严禁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

2.足彩胜负14场应建立危险品仓库,专门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并设专人进行管理。危险品仓库的建立地点要远离教学、生活区域。

3.因教学、科研、生产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保管、领取和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4.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各单位消防管理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单位使用危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十、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足彩胜负14场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校级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

2.被明确的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单独制定各类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岗位安全员,并报足彩胜负14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3.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在落实常规管理和措施的同时,所属单位必须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设立档案并保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制定详尽的消防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员工要认真学习和遵守本部门、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要认真学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掌握“四懂四会”;要注意维护消防器材,严禁随意挪动和损坏;发现火险、火灾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十一、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消防安全申请制度

1.室内超过200人,室外超过500人的各类活动视为大型群体性活动。

2.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向足彩胜负14场安全工作处消防科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内容应明确活动内容、参加人数、人员结构、活动地点、消防器材设施情况、消防安全负责人、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等内容。

4.安全工作处消防科要根据单位提交的申请,现场进行勘察,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权责令其缓办、停办,火灾隐患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

    十二、校园基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1.校园内基建工程中的消防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全过程要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监督管理。

3.工程管理部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签订施工区域防火安全责任书,明确甲乙方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4.工程竣工后,须由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消防验收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门应与使用单位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

6.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原防火设计。

7.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擅自搭建小型建筑物,特殊情况需要搭建的,必须书面向足彩胜负14场消防安全委员会申报,消防安全委员会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核准,或视情况转报公安消防部门核准。

8.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和楼群安全间距上违章搭建。

    十三、消防疏散通道及设施管理制度

1.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和安装铁栅栏,严禁将安全出口锁死。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照明灯。

3.严禁单位、个人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遮挡或挪作它用。

4.公共场所和高层建筑的通道、安全门、楼梯等应当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保持畅通。

5.严禁在公用道路、建筑物门口停放汽车、自行车和堆放其它物品。

6.严禁在校园建筑物内及校园内燃烧废纸、杂物、垃圾和树叶。

    十四、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

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规定。

3.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敞开;确保消防水泵、消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5.接到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6.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十五、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应一式两份,一份自用,一份送学院规划发展科备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2)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4)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6)与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7)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8)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9)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10)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

11)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12)火灾情况记录;

13)参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14)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十六、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1.足彩胜负14场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考评的内容。

2.年终足彩胜负14场将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3.对单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安全工作处

2018年1月1日